华人社团个人关心注销户口话题

华裔移民欢迎总领馆对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说明。资料图片

(据星岛日报报道)原标题:移民未注销华户口 中领馆:无碍出境

入籍他国公民 存灰色地带

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上周五就华裔移民,普遍关注是否须注销中国户籍问题向媒体发出通告,说明在现行法律下,已经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毋须注销户口,也不会在出境时因此遇阻。但对于已经入外籍的前中国公民户籍问题,则尚存灰色地带。
由于历史和政策调整等诸多原因,已经加入外籍的前中国公民中,依然保留着中国户籍者,可能大不乏人。
《星岛日报》在收到多市总领馆的通告后,即向总领馆提出以下问题:
本报向总领馆提出疑问
(1)通告已经澄清了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不必取消中国户籍,但并未明确说明已经加入外国籍的华人,是否一定要回国注销户口﹖
(2)通告中写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当事人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籍。」据了解不少已经加入外国籍的前中国公民,确实还保留了中国户籍,如未注销户口,他们会否在出境时遭拦阻,并须回原居地注销后方可放行﹖
(3)中国公安部于今年7月15日对外公布的《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中,确实列出了「因入外籍等原因户口应该注销未注销」属于举报范围。中国这项规定又如何解读﹖
关系各地的海外华人
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新闻组领事何江川对本报表示,因为户籍问题不仅涉及一个国家,而是关系全球海外华人华侨,所以总领馆的通告,是经向中国有关部门查询后发出,如果有进一步的疑问,领馆还须同国内有关部门跟进。至本报周六截稿时,未收到总领馆回覆。

入籍须注销华户口法理成疑

移民律师及侨界代表,对中国公安机关不限制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但未注销中国户籍的内地居民出境,表示欢迎,认为可适度解除顾虑,但仍有瑕疵。
熟悉中国法律的移民律师钱路周五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总领馆适时作出说明,是件好事,可惜仍有瑕疵。他解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所谓当事人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籍的规定,其实并无法律规定。
不少人仍保留中国户籍
钱路解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可见法律规定,应是在出境前办理注销户口,而非取得外国国籍后,再去注销户口。
他认为,这是当初中国立法时不够严谨,相信总领馆是向中国公安部寻求解释,但解释仍有灰色模糊地带。钱路说:「也有很多定居海外多年中国人,虽未加入外国籍,按理应在出国前自行注销户口,但至今仍保有户口,是否还要前往注销。」此外,加拿大中国工商联合会会长滕达指出,总领馆说明中国公安边防机关不限制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但未注销中国户籍的内地居民出境,对本地中国移民是好消息。
至于通告指,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应到中国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籍。滕达指出,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要求入籍的中国移民自动注销户籍,完全可以理解。
不过旅加北京联谊总会前会长陈树仁表示,中国目前已出国人数太多,相信有不少入籍的中国移民仍保留国内户籍,除非遭人检举,相信要中国各地公安机关自行注销入籍外国人士的户籍,恐有实际执行上的困难。

多市中领馆通告

中国未限制拥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国公民出境
近段时间,有媒体刊登「移民时没注销中国户口,返国后会被公安禁出境」的报道,称中国的入出境管理部门几年前在海关采取行动,重点稽查拥有外国居留身分的移民的国内户籍,发现没有按规定注销户口的,会禁止其出境,须返回原居地注销户口后,方可放行。消息刊登后,本地华人社团和个人纷纷致电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进行核实和咨询。
据总领馆向权威部门了解,中国公安边防机关不限制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但未注销中国户籍的内地居民出境。中国现有法律不要求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国居民注销国内户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当事人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籍。
但中国公民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边检机关将依法阻止其出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包括:
(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4)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
2014年8月22日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