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驻华公司”「招数」已过时

对于一些返回中国工作的「太空人」而言 、当枫叶卡过期,想申请单次旅游文件返回「加」门时,可能会遇到困难!有愈来愈多「太空人」在上海签证办事处申请旅游文件时遭到拒绝,移民官尤其不能接受那些「说是為加拿大公司在中国工作」,但只能出具「1万或2万低年薪收入证明」的申请人。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根据《资讯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得有关文件显示,移民部上海签证办事处在处理旅游文件申请时,「经常见到将家人安顿在加拿大,即赶回中国工作或做生意的主要移 民申请人」,移民官审查后发现他们大部分未按居住规定,「这些申请人通常很快同意放弃移民资格,而改办探亲签证入境」。

文件同时显示,当中多数人曾试图提出「為加拿大公司派驻到中国工作的证明」,但由于他们提出在加拿大报税收入证明,「一年只有1万或2万元」,收入 很低,而且无法解释他们在中国从事的具体工作。移民官因此认為,「这些安排只是為了符合永久居民的居住规定」,而非真正被派遣到中国工作。

移民律师李广田说,在中国有移民顾问经常「教错路」,教太空人准备一些符合居住规定的办法,例如為加拿大公司到中国工作,并准备有关薪水证明,但不知这些「招数」早已过不了移民官那一关,往往去申请旅游文件时,即会被识破,使申请被拒。

「太空人」在中国申请旅游文件被拒情况愈见普遍,甚至有「太空人」获通知需要回到温哥华参加换发枫叶卡的面谈,但申请单次旅游文件时也被拒绝。

移民律师王仁鐸举出一个「太空人」个案為例,事主送出枫叶卡申请一段时间,不久前接获通知要回加拿大面谈,没想到根据移民部建议去申请单次使用的旅游文件,却遭到拒绝。

王仁鐸说,这名太空人本来在送出枫叶卡申请时,已符合5年住满2年的规定,但因為枫叶卡换卡申请时间愈拖愈长,他有事必须回中国,没想到往申请旅游文件欲回来参加面谈时,却因為他已离开一段颇长时间,移民官重新计算他的居住天数,因而丧失原来的居民资格。

王仁鐸表示,他知道不少人在国内申请旅游文件遭到拒绝,他知道有人会先到美国再以陆路入境,避开「旅游文件」这一关卡,如此才不会在申请「旅游文件」时即被判失去资格。

(据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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